新能源車險示范條款(新能源車險示范條款)

讓車主按照補貼前的高價投保,但按照實際支付的低價理賠.保險公司的霸王條款讓很多新能源車主蒙受了損失。專家認為,新能源車險讓車主以補貼前的高價投保。

然而,索賠是以實際支付的低價進行的.保險公司的“霸王條款”讓很多新能源車主“吃了虧”。

新能源車險示范條款(新能源車險示范條款)

專家認為,新能源車險亟待規范,既要考慮新能源汽車的特殊性,又要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

車主遇“保費高,理賠低”困局

北京的賈老師今年6月份買了一輛新能源車,補貼價格16萬左右。某保險公司投保的保單顯示,補貼前機動車輛損失險保額為22.2萬元,第一年保費為5400多元,有第三者責任險。“我不太懂保險,

投保時保險公司沒有提醒,保費是按照補貼前的車價計算的。”賈老師說。

像賈老師這樣“不明真相”的車主還有很多。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隨機采訪了數十位新能源車主,大部分人在翻看保單時才發現自己被高價投保。

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案例顯示,某消費者李某享受國家購車補貼10萬元,以實際支付價格6萬元購買了一輛16萬元的品牌純電動汽車。在購買商業保險時,李按照16萬元的金額投保。在保險期間,

李駕駛車輛發生單方交通事故,車輛完全滅失。事后,保險公司只同意賠付李當時購車的實際費用6萬元。

除了高價保險和理賠“降級”,新能源車保費過高,續保環節不規范。很多新能源車主認為,溢價設定就是讓車主吃虧。一位特斯拉電動車車主告訴記者,其首年保費高達9000元,遠高于燃油車。

北京新能源車車主劉老師表示,燃油車第二年的保額比前一年少了10%左右,而新能源車第二年續保時并未受損,保額仍與新車購買價相同。

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分析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平均保費比非新能源汽車高出21%。從單次平均保費來看,國產新能源車10萬元-30萬元的單次平均保費高于傳統車。

公安部交管局7月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344萬輛,占汽車總數的1.37%。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7月,

新能源汽車產銷70.1萬輛和69.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39.1%和40.9%。

“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

專家認為,“高保低賠”是保險公司慣用的手段,這樣的“霸王條款”對消費者不公平。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主任邱認為,新能源車險的高價險和理賠“降級”是典型的“高保低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邱舉例說,一輛實際售價2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8萬元后,消費者支付的價格是12萬元。“消費者有權選擇按照20萬元或者12萬元投保,保險公司應該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他說,

在事故中車輛全損后,你應該支付你投保的金額。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保費計算沒有統一標準,不同保險公司、不同地區存在差異。從上海多家保險公司的操作來看,這方面的新能源車險保額是根據車企上傳到平臺的官方指導價來確定的。

也就是補貼前的車價。

“各地補貼有差異,最終消費者實際支付的車款也會有差異。所以我們統一按照官方的市場指導價來計算保費,也就是補貼前的價格。”上海某大型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需明確承保價格

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相關報告顯示,保費規模方面,2017年保費規模為101.6億元,增速為50.4%。

保險業內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車的車身結構、零部件構成、續航里程等與傳統汽車有較大差異,保險風險控制難度也比傳統汽車更大。新能源汽車應該有專屬保險。

業內人士建議,新能源車險專屬險種不僅要明確規定按照補貼前或補貼后的價格承保,還要明確界定賠償邊界,對車損險中新能源汽車電池自燃、短路、碰撞損失等風險及其賠償標準進行判斷。另外,

還要調整新能源車險和傳統車險條款中的“不適用”內容。

“關鍵是投保人對政府補貼部分是否有保險利益值得商榷。”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認為,對于政府補貼,車主并沒有出錢,所以不應該有保險利益。這部分如果投保,會帶來道德風險。

關鍵詞:新能源車險保費理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