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各種微信群、QQ群流傳一個消息,說2019年1月1日當月車輛年檢必須提前當月或兩個月進行,取消可以延期一個月。
有一條消息已經傳遍了朋友圈、各種微信群、QQ群,稱“2019年1月1日當月車輛年檢必須提前當月或兩個月進行,取消可以延期一個月檢驗的規定,否則罰款200元,記3分”。
記者昨日從長沙交警部門了解到,這則消息看似“有條不紊”,實則是一則假消息。
“交警部門沒有出臺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車輛年檢規定,車輛年檢規定沒有變化;這個信息的概念不清楚。車輛檢查被稱為“年度檢查”,駕駛員驗證被稱為“年度檢查”。這條信息混淆了驗車和司機驗證的概念,不專業。
也是不規范的。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介紹,《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這個規定已經實施了,不能稱之為新規定。另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未在期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者未粘貼免檢標志上路行駛的,屬于違法行為。之前沒有規定可以推遲一個月年檢,更沒有取消這個規定。
交警部門提醒,每到除夕或其他時間節點,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為了博取眼球或刷流量,會發明一些所謂的“新規”,導致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轉發傳播。由于公眾關注度較高,關于交通管理的謠言較多,請公眾注意甄別。
據統計,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長沙市機動車保有量達253萬輛,逾期未年檢車輛超過37萬輛。除部分實際報廢但未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的車輛外,還有大量未年檢的車輛上路行駛。
“交警部門將暫扣上路未檢驗的車輛,違法駕駛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民警介紹。
自2014年9月1日起,交警部門對非營運汽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除外)實施6年內免檢制度。當這種車輛需要每兩年定期檢查時,
機動車所有人在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和繳納或者免征車船稅憑證后,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記者了解到,
目前,長沙市民可通過“便民服務橋”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在線登錄“交管12123”APP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可前往長沙交警各交通管理分局或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辦理業務。據統計,到去年年底,
長沙市民通過網上服務平臺遠程申領檢驗合格標志23351個。(劉奇)
關鍵詞:車輛年檢假新聞